买过房子的人大多对“四金”不陌生,买房“四金”通常指的是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经常听到有购房者说分不清,那么这些所谓“四金”都是什么意思?交了还能否退还?今天一次给大家解释清楚。
一、关于定金
定金就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意思就是保证金。
1、可以拒绝。定金缴纳的数额不应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定金的时候,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回绝的。
2、无法退还。定金的款项是退不了的。
3、受法律保护。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关于订金
订金也叫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去的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
1、可以退还。与“定金”,不同,此“订金”可以退还。
2、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
3、不具备法律效应。订金不具有担保的履行作用,不具备法律效应,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三、关于认筹金
购房者买房表现出的诚意需要交纳“认筹金”来体现。交纳认筹金之后购房者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的优惠,等到正式开盘,认筹的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1、无法律效应,可退。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没有选中理想的房源,认筹金可以退。
2、帮助开发商快速回笼资金。认筹金的实际作用是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间内受贿大笔资金,帮助开发商回笼资金。
四、关于诚意金
诚意金还叫意向金,在中介和买房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的说法,诚意金缴纳后可以直接抵房款。
1、可无条件退款。如果达不成购房意向可无条件退款。
2、金额由双方约定。交付的诚意金由双方自由约定,缴纳了诚意金,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
来源:聊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