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保障房导则(试行)发布得房率须≥65%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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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和《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导则(试行)》。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两个《导则》是郑州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尺度。
《导则》对保障性住房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规划要合理:鼓励企业在道路通达、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公租房为主、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型保障性住房复合社区。
要环保可持续: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符合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理念,可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符合住宅性能标准: 户型设计应注重精细化设计,宜考虑功能使用的灵活性与可变性;倡导使用空间的功能复合,应合理布置结构的竖向及水平构件,在不改变原有结构布置的情况下,可实现户内及户间功能空间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确保工程质量:《导则》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的要求。
《导则》有针对性地增加了部分限制条款,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品质。
如:提出住宅使用率控制指标,以合理减少公摊面积,提高得房率(≥65%)。为避免户型朝向不合理问题,增加了南北向和东西向户型数量的设置比例(7∶3)。为避免每单元单层住户过多,对每单元单层户数的上限进行了限定(每单元单层≤10户)。对电梯数量的设置明确提出了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