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我们目前所使用的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购得房屋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
“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借款人无权把抵押物转让、买卖、出租、赠与、再抵押。借款人在转让、买卖该房产前,必须还清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出租或再抵押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赠与或继承时,受赠人或继承人须在接受房产起30天内持有关法律文件办理变更手续,并愿意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楼宇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 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