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决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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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提出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说,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将达到20%左右,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供应结构,并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且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可以说,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供应总量,又能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有利于缓解商品住房市场压力,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在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意见》中提到,公共租赁房主要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新就业职工出租,单套建筑面积在60 平方米以内, 以40 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促进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增强城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创业,有利于提升城市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和区域竞争力。
 
    《意见》还提到,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要按照不低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含老城区)、城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也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由此看来,龙都市民安居乐业绝非一纸空谈。
 
    《意见》中还强调,要优先审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要求各级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商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住房是百年大计,保障房更是政府主导建设的民生工程,市政府适时出台《意见》,旨在不断健全住房供应体系,使保障房建设和商品房供应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久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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