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城务工人员 有望积分入户城镇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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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郑州市政府表彰了第十二届“十佳百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青年。根据政策,“十佳百优”青年若愿意在郑定居,即日便可办理户口迁郑手续。此外,省发改委公布,我省明年将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
  
  “十佳百优”青年可入户郑州
  
  今年6月,郑州市开评“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经过层层选拔,110位来自建筑、餐饮、家政、服装、园林、食品、商业、机械、财会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外来务工者脱颖而出。其中,刘伟等10人被授予“十佳转移就业青年”称号,马红涛等100人被授予“百优转移就业青年”称号。郑州市总工会为他们颁发了“五一劳动奖章”,郑州市团市委授予他们“新长征突击手”称号,郑州市妇联还授予陈艳、张玉彦两名女同志“三八红旗手”称号。
  
  据介绍,此次是郑州市第十二次评选“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为了鼓励更多的农村青年为郑州建设添砖加瓦,即日起,凡获得“十佳百优”称号的转移就业青年,有意在郑定居的,可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保卫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我省将探索积分入户制度
  
  未来,进城务工人员若想入户城镇,可多“积分”。12月22日,省发改委公布“河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出,明年我省将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
  
  据了解,在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和国家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我省将开展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试点。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问题。逐步将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覆盖到进城务工人员,探索实行进城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相关链接
  
  去年6月份,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根据《指导意见》,在广东省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原则上分值达到60分以上、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镇(街)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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