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态平衡”被打破 一边加名热一边买房冷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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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新解尽管并不长,但对楼市和社会的影响却在持续发酵,在“加名热”之后,部分婚房需求因为权属问题,暂时搁置。

  从新解释出台至今,多个媒体都报道过,在交易中心,特别是近期交易量较大的区域,咨询夫妻共同房产加名或动迁房产权问题的市民增加。不少准丈母娘纷纷提出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

  “加名热”之后,单身女性买房现象也在增加。最近的调查显示,一半的丈母娘表示,更希望女儿“带房出嫁”,不少丈母娘认为,什么都不给女儿陪送了,把钱攒下来也给女儿买套房结婚,这样女儿在婚姻中也踏实点。分析认为,丈母娘推高房价说,一点都没变,只不过从逼女婿买房到逼自己买房,整体的买房需求还是增加的,照样推高房价。

  新解释的影响不止如此,一些正准备共同置业的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珠江新城店经理王守成介绍,在松江新城板块,目前的婚房买家中,三、四成因担心产权归属问题,暂停购房计划。暂停购房的婚房买家,一般存在如下情况:一方因有购房记录无购房资格,虽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房,产权证上却只能写另一方的名字。根据新解释,这样就被认定为单方财产,使得另一方出资权利受损。

  婚姻“生态平衡”被打破的还不止这些,由于政策太多、“解读专家”太多,还出现了一些错误理解政策现象。比如,上周有专家表示,在目前楼市限购的政策下,夫妻一方如果在房产证上没名字,一旦离婚将面临既没有房又不能买房的尴尬。该专家认为,“认房又认贷”的住房限购政策按家庭计算,这类“婚前房产”已经被视作家庭共有房产:只要一方有房或有房贷,另一方买房也将被视作二套房。那些在房产证上没落名字的一方,若婚姻破裂了,将面临既没有房又不能买房的尴尬,落个“人财两空”,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能不能买房,看你的房屋保有量;能不能贷款,看你的贷款次数。 ”夫妻双方离婚后,已经是两个家庭,原来在房产证上没落名字的一方,肯定是有买房资格的,之前的夫妻共同贷款次数,影响的是只是贷款资格以及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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