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婚后房屋产权加名免征契税
2011-9-1
濮阳房产网订阅号
北京9月1日电(记者 吴平)记者今日获悉,针对社会广泛关注夫妻房产证共同署名是否征收契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近日,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公布和施行,婚内夫妻房产的归属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出现大量夫妻要求房产证加名的现象。然而,针对房产证加名是否收取契税,各地税务机关的态度却不尽一致。
8日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财政部官网公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