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亟需改变的五大买房认识误区
2009-4-21
濮阳房产网订阅号
消费者有买房的想法本没有错,可如果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打肿脸充胖子却是极要不得的。在前几年房产市场火爆时期,很多本不具备买房实力的人也在当时的市场状况下投入了买房者行列(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诚然,在当时看来,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也确有一部份人因此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可却有更大一部分人因自己的购房行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甚至有的人成为房奴。这就是非理性房屋消费观导致的恶果。

  那么,消费者为什么都想买房子,都想打肿自己的脸充胖子呢?支撑这样想法的不外乎以下的理由,事实上也是老百姓在买房方面存在的亟需改变的认识误区:

  一,中国人的传统是追求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生活,因而,每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屋。持这样观点的人显然是曲解了“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传统观念,因为“居者有其屋”指的是每一个人不要露宿街头,有房居住就可以了,而不是说每个人都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安居方乐业”指的是只要有安定的居住环境即可乐业,并不是说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才能去努力工作,如果这样的话,全国将至少有50%以上的人难以乐业。

  有人甚至搬出杜甫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来佐证自己的每个人都想买房的合理性。对此,我只能说,这样的想法是极端无知也是极不合理的。读懂这首诗的人都知道,杜甫是在大风破屋“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长夜难眠 “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的生活环境下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慨叹,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无奈和对未来的渴望,欲用千万间广厦来庇护天下寒士,并没有说天下寒士每人都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作者甚至表达了“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无比宽阔的胸怀。

  二,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件风光的事。有人说,一个人是否买房,是否买得起房成了其是否成功、是否有能力的象征。表面看来,这样的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有能力的人、成功地人买得起住房是成立的,可是不是买了房的人就一定是有能力的人、成功的人呢?

  其实不然!记得90年代初期看到这样的一幅漫画,一个穿西服的人为了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手机,将衣服剪掉一块。此画很生动地刻画了一部分人虚荣的心态。确实,在当时拥有一部手机是一件风光的事,可并不是配手机者都是成功人士。买房也是如此,很多人借贷买房,在其风光的背后却是为了还贷而节衣缩食、超负荷工作、不敢参加正常的应酬、淡漠亲情甚至因个人信用问题失去亲友的信任等令自己尴尬的窘境。

  三,因结婚而买房。很多人对这样的观点持肯定的态度,房产业界甚至将其视为刚性需求。对此,笔者认为是否拥有住房与结婚没有直接关系。诚然,结婚时拥有属于自己的新房确实是一件很好的事,可是不是没有自己的房子就不结婚呢?对于这一点,我想理性的人都会给出正确的答案。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恋爱、结婚,是一个感情累积的过程,能够走到结婚的地步说明男女双方愿意互相关爱厮守今生,愿意甘苦与共开创美好未来,这样的感情是不应该受到有房与否的影响的。

  对于爱的理解,可以说是见仁见智。我一贯的观点是,一加一等于爱,即两个人心心相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奉献,甘苦于共、相敬相随、偕老一生。爱是无私的、纯洁的,是不受金钱、物质、空间等非情感因素影响的。在爱情的天平上,承载的是关怀、奉献、崇敬与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而诸如,金钱、产权房、力所不能及的物质需求不应成为爱情天平上的砝码。

  笔者在结婚时也和很多身边的朋友一样买不起房,可简单的婚礼也足以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事实上,与其为了婚房而承担巨大压力,不如结婚以后通过双方的努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来实现自己的购房理想。

  四,房产是投资工具。这样的观点在房产市场火爆时期是成立的,当时也有一部份人因投资房产而获得较为丰厚的回报(事实上,这样的行为不是投资,其实质是投机),可在房产泡沫依然严重、房价已经步入下行通道的今天是极不现实的,此时介入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房屋的功能应主要体现在居住上,其本质应该是消费品,和汽车、电器、通讯工具等没什么不同,如果说其在投资方面的价值显现,只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得以成立。事实上,任何一件商品在特定时期都可以作为投资的工具,如:物资供应紧缺时期的粮、油、电器等生活用品;球票、演出票、车票等相对较为紧张的各类票证。这些商品在特定时期是可以用来获利的,是可以作为投资工具的,可从长期来看,称其为投资工具是极不合理的。

  五,房屋能保值、增值。一直以来,被房产业界人士忽悠最多的是买房能实现保值、增值。事实上,这样的论调只是房产业内人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说出违心的话而已。与其异曲同工的观点是任志强(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任志强说吧)先生说房价将持续上涨的论调,其实,任先生比谁都更清楚房价必将下跌,只是他不能同时也不愿说出来而已。这一点,王石(王石博客,王石新闻,王石说吧)倒是令人尊敬的,因为他能客观说出楼市泡沫必破的事实。

  房屋真能保值、增值吗?诚然,在特定条件下,特定区域的房屋是能够保值、增值的,可将此泛化,称所有的房屋都具有保值、增值功能的观点是极不正确的。因为,短期来看,在目前的市场态势下,购买房屋不仅不能保值、增值的目的,反而由于房价已处下跌通道而使资产缩水;长期来看,随着房产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供应的加大,房产市场必将回归理性,房价也将会随供求关系的转变而有涨有跌,像前几年那样房产投机可以获取暴利是极不可能的。

  总之,每个人在选择自己的房屋消费方式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量力而行。还是那句话,打肿脸充胖子是万万要不得的。

阅读 956
相关阅读
濮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11月26日开始报名
发布:2014-11-24
已浏览:10175次
濮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
发布:2013-1-23
已浏览:33199次
濮阳廉租住房承租审批
发布:2012-12-21
已浏览:13056次
濮阳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
发布:2012-10-26
已浏览:15581次
濮阳申请濮阳经纪适用房的条件
发布:2012-10-7
已浏览:17951次
点击进入「房产动态」频道 >
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24 濮阳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