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了时下最时髦、出现频率、鼓动性的词汇。购房者到底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似乎成了时下大家特别关注、特别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业内人士说,购房者购房时不能忽视权利也不能怀疑处处是陷阱,在理性购房、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要纠正对待购房合同的两种错误倾向
房屋的买卖行为是个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甚至还要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合同毫不重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内容并不认真阅看,只管签字,对合同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甚了了,这就可能造成两个后果,一是忽视了自己的权利,应该约定的而没有约定,使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没有合同依据;二是不了解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违约了还不知道,或者自己虽然没有违约,但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却没有任何依据。
■不要将业务员的口头承诺和楼书等广告宣传当做合同
在房屋买卖中,绝大部分楼盘都要通过楼书等广告宣传进行推介,同时通过业务员的介绍进行销售,购房者也正是通过这些渠道来了解欲购房屋的详细情况,但是,和所有的市场推销一样,广告宣传和业务员的介绍都难免会有不实和夸大的成分,对此,购房者应有清醒的认识。在法律上,广告宣传是要约邀请,它不是真正的合同条款。而业务员的介绍特别是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写进合同,也没有约束力。
■要注意分清不同的法律关系
现在,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都采取银行按揭的方式,通过银行贷款购房。这里既有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也有购房者和银行的借款合同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也是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对此认识不清。有的购房者因为和开发商产生纠纷,就拒绝向银行偿还贷款,须知,这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因此发生讼争,银行起诉购房者,购房者大多是要败诉的。
■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虽然很多人都不愿轻起讼争,但有时诉讼也是不可避免的。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即使没有涉诉,掌握开发商违约的充分、可靠的证据,也会使自己在和开发商的谈判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都应该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够证明事实的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和所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时还需要采取录音、录像、照相的方法收集证据。无论是什么样的客观事实,如果没有证据支持,就不能成为法律真实,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真实,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