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签订的购房合同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并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原购房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4、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证;
5、所购住房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唯一住房。
二、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交资料:
1、原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不动产所有权证原件(如原贷款购房为二手住房提供房地产转让协议、契税完税证及不动产发票);
2、原贷款银行出具借款人正常还款明细及贷款本金余额证明原件2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户口薄不能证明夫妻关系的须另提供结婚证)原件;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5、异地公积金需要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第一种:借款人申请(同时提供阶段性担保)、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第二顺序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并解除原有抵押、受委托银行解除阶段性担保。
第二种:借款人申请(不提供阶段性担保)、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申请人自筹资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并解除原有抵押、受委托银行与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求(选择第一种流程):
保证人是自然人的,一般要求两名,均须为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保证人非财政供给人员的,申请人及其配偶与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加应大于等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保证人属财政供给人员的,保证人账户内余额加预计退休前余额应大于等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
保证人是法人的,须由保证人与中心及有关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设立三方监管账户,存入大于等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的资金,直至该笔“商转公”业务流程完毕方可解除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