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中原油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专班,一办五部各部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疫情防控第18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河南省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2022〕21 号)精神, 自2022年6月1月起,市城区全面实施“48小时核酸检测+场所码”全覆盖,在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同步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的,扫场所码时作弹窗提醒,不得进入。为加快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一)点位设置。各区在布局便民核酸采样点时,要与基层治理体系相结合、与重点人群相结合、与重点场所相结合、与重点时段相结合,根据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求、功能定位等,统筹常态化核酸便民采样点网格化设置,确保在城区构建15分钟便民核酸检测“采样圈”。主城区(县城区)每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鼓励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自建核酸采样点,纳入属地统一管理。采样点应依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学校等现有房间,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现有资源规范设置。人员密集区、大型商超等无可依托现有房间的,可临时采用搭建帐篷开展工作,逐步用采样屋替代。
(二)采样力量。市城区采样人员暂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调配力量予以保障。
(三)检测配备。各县区要持续巩固核酸检测能力,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区域检测能力,满足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市城区核酸检测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予以支援保障,医院在留足日常检测能力基础上,全力保障采样点检测任务。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检测能力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四)采集管理。采样点需远离新冠疫苗接种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场所。现场设置必要的指示引导标识,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单向流动。提醒群众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2 米线”间隔要求,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域,保证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对已经完成采样的人员,及时劝离,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五)样本转运。样本转运由属地负责,按照车辆固定、人员固定、线路固定的原则,组建专业化样本转运团队,与核酸检测机构做好对接。要科学规划,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原则上每1小时到各采样点收集一次样本,采取小批量多批次转运,确保样本采集后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送达实验室后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即时上传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要通过智能化管理,实施全过程运营监控,提高转运效率,确保生物安全。
(六)医废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确保封口严密,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的3/4时,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包扎,确保封口严密。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属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当日清运,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严防流失造成二次污染。
(七)采检质控。各区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做好核酸采样、医废处理、检测质量及生物安全等技术保障工作。核酸检测机构要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最大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成立核酸检测巡回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采样人员操作、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采样点和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时间安排
(一)采样完成时限。原则上临时设置的采样点,采样时间为7:00-10:00时,12:00-15:00时,18:00-20:00时;18:00-20:00时根据任务采集量调整点位开放个数;大型商超、交通场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骨干”点位,按照服务人群特点,实行弹性工作机制,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市城区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开放24小时服务。
(二)任务落实节点。市城区5月26日前完成采样点选址改造,5月28日前完成人员、转运、检测能力匹配,5月30日全部投入使用。各县及时跟进,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采样点位,规范核酸检测流程,满足人民群众采样需求。
自 2022年6月1日起,市域内所有采样点全部免费向公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三、有关要求
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牵头负责。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区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做好电力供应、信息网络、后勤支撑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建立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台账,加强27类重点人群管理,督促指导各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时限和频次要求落实检测,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落实单位责任。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场所)应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区域人员戴口罩,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濮阳防疫一码通”(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个人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群众自行前往就近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屋)进行采样,即采即返。参加采样的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快速进行登记,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24小时内勿重复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在便民核酸采样点(屋)进行采样。伴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等不适症状的患者,直接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样。
(五)做好后勤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照全员核酸检测模式,由各县区具体负责各项保障。检测期间所有物资由属地分配到位,支援采样人员工资及补助由各区承担,检测费用由各区据实结算,原则上每周结算一次。
(六)发挥辅助力量。各级政府要广泛动员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积极参与核酸采样点秩序维护、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相关保障工作,确保采样工作有序高效。
(七)强化信息化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及时登录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河南省疫情防控采集系统”维护采样点信息,要不断完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功能,方便居民核酸检测预登记和报告查询。各县区要加强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所有核酸检测采样点、核酸检测机构必须全场景、全流程使用,确保采样信息能够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快速、准确上报。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25 日
来源: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中原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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