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濮阳市印发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助力“千人助千企”活动。
一是开展区域评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对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现状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对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各行业管理部门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估成果,单个项目无需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切实降低用地企业时间成本。
二是做到按标做地。围绕拟供宗地,做到权属清晰无争议、征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无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无农作物及地上附着物等,并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其具备动工条件,满足“标准地”使用各项要求,切实降低用地企业经济成本。
三是实行代办服务。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选派专人为“标准地”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切实降低用地企业审批成本。
今年以来,濮阳市已出让标准地5宗,供地面积609亩。其中,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用地由台前县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有限公司竞得,于2021年6月28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供地面积254亩。该地块根据工业用地弹性年期方式出让20年,出让金为7万元/亩,每亩节约10.36万元,为企业减少用地成本2631.44万元,区域评估节约上百万元。7个工作日办结建设项目审批,并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
来源: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