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3月30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从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全面回顾了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过去一年的工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0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草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暂停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重开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表决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生产困难的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关于暂缓开办二套房贷款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濮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个5处(科),7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7人,其中,在编70人,非在编2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156家,净增单位125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职工-0.51万人;实缴单位2562家,实缴职工24.89万人,缴存额38.2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0.4%、增长0.9%、增长8.9%。2020年末,缴存总额324.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缴存余额113.07亿元,同比增长12.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0年,8.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04亿元,同比下降0.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0%,比上年减少6.4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11.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4万笔23.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2%、增长4.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11.20亿元,中原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12.02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77亿元。其中,市中心8.12亿元,中原油田分中心4.6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7万笔178.36亿元,贷款余额101.8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6%、15.0%、11.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0%,比上年末减少0.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笔203.5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3147.5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5235.0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97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亿元,1年以上定期2.0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0.3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0%,比上年末减少0.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5141.22万元,同比增长15.0%。其中,市中心20611.02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14530.20万元;存款利息4246.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884.0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0.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7544.45万元,同比增长13.2%。其中,市中心10487.34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7057.11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232.6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10.74万元,其他1.0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7596.77万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市中心10123.68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7473.09万元;增值收益率1.7%,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45.2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42.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09.26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56.1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57.6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957.66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35.4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522.0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9491.70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提取27030.3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579.79万元,同比下降15.8%。其中,人员经费1047.53万元,公用经费172.06万元,专项经费360.20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44.1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41.00万元、13.10万元、290.00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35.6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6.53万元、158.96万元、70.2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00.49万元,逾期率1.67‰,其中,市中心1.8‰,中原油田分中心1.3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35.41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4%,国有企业占33.4%,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灵活就业人员占6.6%,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6%,高收入占0.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国有企业占26.1%,城镇集体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0%,灵活就业人员占7.4%,其他占1.2%;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4%,租赁住房占0.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9%,出境定居占0.1%,其他占4.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7.82万平方米,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0.5%,比上年末减少6.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236.6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4%,90-144(含)平方米占82.8%,144平方米以上占6.8%。购买新房占79.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6%),购买二手房占15.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5.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0.3%,30岁-40岁(含)占41.1%,40岁-50岁(含)占38.3%,50岁以上占10.3%;首次申请贷款占79.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8%;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20%,比上年减少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心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陆续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政策,保障疫情期间业务平稳运行,保障职工权益。一是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政务平台、网上营业厅、12329服务热线、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无法线上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聚集。二是因疫情影响,未能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暂不做逾期处理。累计批准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总笔数1247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2.15亿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79.77万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累计批准16家企业3259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金额达385.3万元。缓交使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生产经营得到恢复。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无。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紧盯群众办事热点,拓展服务渠道,将缴存、提取和贷款三项业务的44个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推进“一网通办”。大力推广单位和个人版网上营业厅、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打造掌上公积金、网上公积金,实现企业及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一次都不跑”。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按照国务院、省住建厅安排部署,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实现6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其中,提前完成3项应2021年底前实现的服务事项。4月份取消了二手房贷款申请要件中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一项,贷款职工减少了评估费支出。
2、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为清丰县管理部购置办公业务用房,购买了我市县区管理部第二处自有办公业务用房。完成濮阳县管理部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并搬迁入驻新址办公,结束了市和县区管理部全部租用办公业务用房的历史,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设施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全年异地接续业务转入274笔582万元,转出592笔923万元。二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推进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对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标准,进行自评,对照评分明细,进一步改进系统。2020年11月12日,省住建厅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质询答疑和专家合议等方式,对服务渠道开通和功能实现情况、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运行绩效分析功能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一致同意以优秀等级通过检查验收。三是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已达到三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标准,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2020年3月份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2、2020年11月河南省住建厅授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项目优秀等级。
3、2021年2月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李敬同志2020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5日
由濮阳房产网编辑整理,素材来源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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