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日前,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布2个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和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
公告内容如下所示
濮阳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第31号
为保障濮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华安街道办事处韩庄村村民委员会和安庄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位于华安路东、濮上路西、黄河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华安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第32号
为保障濮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开州街道办事处张仪东街村村民委员会、许村东街、许村南街、许村北街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位于张仪路以东、金堤路以西、濮范高速以南、高阳大道以北(澶州大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州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快将这个消息
告诉给身边的朋友吧!
来源/濮阳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