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2018年濮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工作开始了
就在昨天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发布了
2018年公租房的申请报名公告
1036套公租房等你来申请!
还等什么?
快和濮阳房产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具体的申请时间、条件、材料是什么?
1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
2房源信息
本次拟配租公租房房源是苏北小区、南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苏北小区位于盘锦路东与苏北路南,首批可分配500余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乐居路西,536套。小区即将达到入住条件,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3保障对象
(一)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原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户);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三)非市城区户籍的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的住房困难人员,青年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四)政府决定的其它保障对象。
4申报限定事项
(一)申报家庭的组成:
1、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夫妻之间不得拆分。其配偶和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未成年人一般随父母组成家庭申报,不得漏报或者单独申报。
(二)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具有民事行为能为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全权代表共同申请人办理公租房事务,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1、离婚前原家庭有商品住房离婚不满1年的;已享受过保障房政策离婚不满3年的。
2、家庭原有保障房交易不满3年的;
3、已列入公租房黑名单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均不得申请;
(五)优先保障的特殊家庭
1、低收入家庭(含低保)、特困人员和其它政府求助对象;
2、患有重大疾病、下肢残疾;
3、退役军人、军(烈)属及其它政府抚恤对象;
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
5、符合政策的其它优先保障对象。
5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濮阳市城区城镇居民户口;
2、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90元(含);
3、申请家庭的现有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5、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濮阳市城区城镇居民户口;
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4、申请家庭成员市城区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三)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非濮阳市城区户口
2、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或取得濮阳市城区居住证(本次申报可放宽到2018年12月31日取得暂住登记凭证);
3、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城区范围内没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6申请材料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领取公租房补贴银行卡;
4、审核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1、濮阳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本市城中村城镇户籍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村委、街道办出具家庭成员无宅基房证明;
(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工作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或市城区居住证;
5、单位统一申请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承诺书等。
6、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毕业证等材料;
7、审核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优先保障对象申请时还应提交低保证、伤残证、重大疾病证明、军(烈)属优抚证,复退军人证明等。
7申报方式、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方式及地点:申请家庭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点申请报名,如实填写《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交申请资料。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在实际居住地的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单位集体申请的,向单位所在的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
公租房申请受理单位及地址
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五一路与长庆路西:电话:8853003
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管委会二楼212办公室:电话:6681616
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开州路东与开德路南:电话:8790228
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局:黄河东路与昌湖路东:电话:82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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