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房子永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打算买婚房的年轻人来说,有必要厘清房子的产权问题。
请注意了,以下几种房子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购房,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房子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全款购买且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房子,属于署名人的个人婚前财产。
2、个人婚前贷款买房,但房贷已于婚前还清的房子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后买房,但所用资金为个人财产且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请注意了,这种房子是个人财产。有不少人还不大清楚这类情况,我们举个例子。
王先生偏爱买房子,婚前名下已有多套房产。婚后王先生打算置换其中的一些房子,比如卖掉老家的房子买北京的房子。那么旧买新又只写王先生自己的名字,虽然房子是在婚内完成的置换,但房子依然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原因有这两点:一是王先生买房所用的资金是个人财产;二是王先生只写了他个人的名字。
4、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子女名字
只要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这套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论这套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
那么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笔者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但共同财产一般有三个特点:
1、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以婚前为例,无论是婚前个人出首付一起还贷,还是婚前一起出首付一起还贷,抑或是一个人全款买房,只要是写了两个人名字的,基本上都是共同财产。
2、双方都参与了还贷。没有出首付也没关系,假如离婚,也是可以要求分割已还贷部分的支出。
3、双方父母都参与出资,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无论房子写一个人还是了两个人名字,都视为共同财产。
以上三种,满足其一都算是共同财产。
特殊情况:婚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比如王先生和谢女士在婚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名字只写了谢女士一个人,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人属于谢女士,但这叫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假如王先生和谢女士感情出现裂痕,这套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需要把握关键两点:一是双方提供出资证明,二是这套房的确是为了婚后共同居住而买的。
财富水平有差距,需要签婚前协议吗?
这种情况在年轻人中不多见,在中年结婚群体中比较普遍,这类人普遍都处于事业巅峰期,一旦双方经济状况不对等,财富更多的一方往往会要求签订婚前协议,明晰财产。
笔者对婚前协议也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婚姻贵在坦诚,两口子结婚,如果不能就财产方面的价值观达成一致,婚姻是存在很大隐患的。
来源/楼市微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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