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地产情报站(dichanqbz)
有人说房价淡季,跌了不少;有人说现在一直在涨,说下跌的坏良心。眼下的形式就像开车走到十字路口,有些人不知道选择哪条路。而市场上的意见沸沸扬扬,说不好该听谁的。
政策,从来不应该是标题党的狂欢
就拿前两天来说,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13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从政策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从政策来说,本来是好事,我们是要肯定和鼓励,但不明白为啥总是曲解政策的意思。怎么就变成了“2-3折的房子要来了”这种解读……这2-3折是算房价吗?是大家有资格能2-3折买卖呢,还是按照房租,能打2-3折?
如果都不是,希望各位不要因为几篇文章的标题就开始狂欢,保持理智和客观。
与此同时,包括那些“月薪3000的人有福了”,“没买房的恭喜了”这类文章。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人说这些话,我想这人一定会挨揍的。
如果你是刚需,还没买房。那你应该第一时间去看看房子,了解你所在的城市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市场,而不只是刷公号。中介小哥的一个不经意建议,可能比你看100篇文章有用的多。
也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忽悠你的,“2-3折的房子要来了”,“租房和买房享受权利一样”等等。就像不要去相信大街上那些天天嚷嚷“清仓大处理”、“赔本大甩卖”却怎么也卖不完商品的店铺一样。
具体买房的时机,是可以等待的。但对市场的调查,应该越早越好。去看房吧,不是为了成为房地产投资高手,而是为了不轻易被人忽悠。
谈谈该政策对长效机制的影响
实际上,从15年开始,国务院、住建部、财政部等部门就已经出台相关文件鼓励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了。尤其是2016年6月国务院出台《意见》后,各地积极跟进,截至目前,接近20多个省份(直辖市)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 场”的实施细则,从供给、金融、财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未来不难预见,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租赁相关政策。
其实,咱们老百姓也知道,有时候中央的很多政策都非常好,但是真正落实到地方执行起来就很困难。
站长不敢妄议政策,但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个例子。
记得6月份时候参加一次会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世锦主任就提到,要加快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农民宅基地在更大范围流转、抵押、担保等。刘世锦在会上还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推动起来很困难,但不能说困难了,就不去做。”
推动这么长时间了,真正落实,而且执行的特别好的城市,寥寥无几。但依然有值得点赞的。
比较典型的两个案例——
一是北京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北京是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从2011年起,先后在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温泉镇351、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集体土地,开展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建设租赁住房1.28万套,截至目前共完成入住3056户,现在各区 2017年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已基本选定,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是,佛山建专业化租赁平台。
佛山2016年成立专业化住房租赁指导委员会,搭建起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目前该平台已筹措近500套房源,计划今年年内推出3000套,3年内共推出 1.5万套。
值得注意的是,8月18日,佛山发了商办改成租赁住房的征求意见稿——更改了用地性质,但是使用年限没有变,而且十年内不得转让。这样做的好处,可谓是一石三鸟,一是杜绝了开发商捞便宜的可能性,二是解决了商业、办公用房过量的问题,第三个就是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
前天四点老师谈到同一个小区,商品房和自住房业主混住的话题——住房鄙视链:小区里的阶级和革命,根本原因也是在于资源的错配。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商住、办公用房过量,而住宅资源又比较稀缺。发展长效机制就是把这种过量的资源合理利用起来,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平均分配。”
站长认为,发展租赁市场还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不能表面响应得热烈,但是流于口号吧。如何从概念阶段真实过渡到执行阶段,如何给无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才是我们喜闻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