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可用于交物业费及装修
20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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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住建厅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公积金使用力度,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0%,结余资金比2014年底减少180亿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通知》提出,根据住建部通知,从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
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归集执法检查,将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要为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归集账户,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支持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探索公积金补充商贷利差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是贷款额度有限制,为了让更多的人买房时使用上公积金贷款,《通知》提出,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上的城市,要确保职工合理贷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另外,要积极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贴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下的城市,应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应综合考虑房价、契税、毛坯房装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支出因素。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交起来容易、使用起来难,是很多缴存职工的共同感受。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2.43万亿元,如何让急需的人方便使用公积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通知》提出,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可根据当地职工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可同时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办法和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根据《通知》,此次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一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二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房屋装修费用,用于支付15年左右房龄自住住房的维护和修缮费用。三是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沉睡的住房公积金要“活”起来
据介绍,为了加快公积金的使用,我省建立了通报制度。从今年4月份开始,将各管理机构的个贷发放和结余资金变动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并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单位。同时,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各管理机构要将上月归集、提取、个贷发放、个贷率、结余资金数据报省住建厅。数据口径和住建部月报统计要求相同。
《通知》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将于6月、9月、12月联合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专项督查,对阶段性目标完成差、个贷率偏低、结余资金较多、落实政策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必要时进行问责。
根据《通知》对,全省39个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分中心、管理部都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郑州晚报记者统计发现,各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情况冷热不均,其中郑州、洛阳、漯河的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在6月份的目标都在80%以上,洛阳的目标更是在90%以上。而郑州中心黄委会管理部、商丘市中心永煤分中心、三门峡市中心义煤集团分中心的个贷使用率在6月份均在10%以上,其中黄委会管理部6月末、9月份的个贷使用率目标是0。
郑州公积金中心:结合当地情况进行落实
对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发布的此次河南力度的公积金新政,昨晚,郑州晚报记者采访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还没听说和看到该文件,上班后将认真研究。另外,该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提取要求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通知》出台后,各地政府及公积金主管部门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落实。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通知》提出,根据住建部通知,从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
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归集执法检查,将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要为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归集账户,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支持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探索公积金补充商贷利差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是贷款额度有限制,为了让更多的人买房时使用上公积金贷款,《通知》提出,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上的城市,要确保职工合理贷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另外,要积极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贴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0%以下的城市,应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应综合考虑房价、契税、毛坯房装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支出因素。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交起来容易、使用起来难,是很多缴存职工的共同感受。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2.43万亿元,如何让急需的人方便使用公积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通知》提出,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可根据当地职工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可同时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办法和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根据《通知》,此次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一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二是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房屋装修费用,用于支付15年左右房龄自住住房的维护和修缮费用。三是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沉睡的住房公积金要“活”起来
据介绍,为了加快公积金的使用,我省建立了通报制度。从今年4月份开始,将各管理机构的个贷发放和结余资金变动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并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单位。同时,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各管理机构要将上月归集、提取、个贷发放、个贷率、结余资金数据报省住建厅。数据口径和住建部月报统计要求相同。
《通知》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将于6月、9月、12月联合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专项督查,对阶段性目标完成差、个贷率偏低、结余资金较多、落实政策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必要时进行问责。
根据《通知》对,全省39个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分中心、管理部都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郑州晚报记者统计发现,各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情况冷热不均,其中郑州、洛阳、漯河的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在6月份的目标都在80%以上,洛阳的目标更是在90%以上。而郑州中心黄委会管理部、商丘市中心永煤分中心、三门峡市中心义煤集团分中心的个贷使用率在6月份均在10%以上,其中黄委会管理部6月末、9月份的个贷使用率目标是0。
郑州公积金中心:结合当地情况进行落实
对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发布的此次河南力度的公积金新政,昨晚,郑州晚报记者采访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还没听说和看到该文件,上班后将认真研究。另外,该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提取要求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通知》出台后,各地政府及公积金主管部门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