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小城镇综合提升工作标准》的通知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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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龙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范县城管局:
为巩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成果,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市综合提升向县城、乡镇、社区和农村延伸,根据市委市政府季度县城区观摩点评会对小城镇建设改造提升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濮阳市小城镇综合提升工作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濮阳市小城镇综合提升工作标准
一、乡镇综合提升内容标准
1、基础设施方面:乡镇主次干道道路畅通、整洁,道牙、盖板无缺失,不堵塞,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放管理规范;道路绿化坚持树木多样性和乔灌木、花卉绿篱相结合,至少有一条绿化景观样板路;建有与乡镇人口、占地面积相适应的休闲公园、广场;乡(镇)垃圾中转站功能配套,按照“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农村垃圾集运体系建设要求,垃圾集运车正常运转和垃圾日产日清,环卫体制健全;路灯按乡镇道路标准设置并确保完好率98%以上。
2、综合提升方面:乡镇建筑要结合历史传承,格调一致,有统一规划;要大力拆除乡镇道路两侧旧房、危房、空房;沿街门头牌匾规范有致,建筑物、构筑物要窗明几净;各种招牌规范有序,无破残标语、广告;无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六乱现象;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3、长效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村庄综合提升内容标准
1、治“六乱”:即治理“乱倒垃圾、乱垛麦草、乱堆粪土、乱泼污水、乱养畜禽、乱画广告”现象。
2、抓“五改”:即抓好“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
3、倡“三清”:即倡导“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
4、求“四化”:即力求“美化环境、硬化道路、亮化街道、净化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