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东干城村村民安置房(龙湖嘉园)建设项目(一次公示项目名称为龙湖嘉园东干城社区建设项目),位于濮阳市华龙区林荫路以东、中央公园环路以西、苏北路以南、魏东路以北。现对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龙区东干城村村民安置房(龙湖嘉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濮阳市华龙区林荫路以东、中央公园环路以西、苏北路以南、魏东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华龙区东干城村村民安置房(龙湖嘉园)建设项目建设投资 86212.8 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4.48亩,建设村民安置房 13 栋,建筑面积 212570 平方米;公寓 2 栋,建筑面积 24700 平方米;生产性保障房 117624 平方米(包括综合楼 1 栋,建筑面积 36000 平方米;商业 Mall 4 栋,建筑面积 57624 平方米;综合市场 7 栋,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 物业管理房等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建筑 面积 370220 平方米(次公示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46000平方米,次公示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公共配套建筑面积和老年公寓建筑面积),共安置居民 920 户。另建地下室 15476 平方米,地下车库 38368 平方米。容积率3.25,绿地率25.95%。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1)施工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公建配套系统的地下泵房、配电设施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停车场噪声。
三、环保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施工时及时清运多余土方等建筑垃圾,对堆存土方采取表面夯实处理或使用帆布遮盖,并及时对建筑场地洒水降尘,防止扬尘,应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
(4)装修产生的垃圾废物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收集和清运处理。
2、营运期
针对工程分析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完成后,生活废水进入生活区内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濮阳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到马颊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各幢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由于汽车发动时间较短,尾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地势平坦,空气对汽车尾气稀释较快,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固体废弃物: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日产日清,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4)噪声: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后,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华龙区东干城村村民安置房(龙湖嘉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和环评单位索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东干城村委会
通讯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106国道交叉口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43999338
通讯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环评合作单位:濮阳市绿苑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93-8618506
电子邮箱:pylyhb2006@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江汉路东段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13日)
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东干城村委会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濮阳市绿苑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